关于2017年春季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12-29 59

各位2017年春季夜大毕业学生:

你们的毕业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现将你们毕业相关工作布置如下,请关注各时间点。如有变化,会另行通知。

毕业证书照片尚未采集的同学,请尽快前往照片口袋上注明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928号创展大厦1125室)补拍,20元/人。 

本学期不及格课程的二次补考初步安排在2017年3月4日,补考具体安排请于2017年3月1日以后在校园网查询,如考试时间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需补考的同学务必核对清楚补考科目安排是否正确,并关注各自的补考时间、地点,如没有参加补考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见学生手册)的毕业生,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3月5日(寒假期间休息)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将申请表格(到夜大网站下载)、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给班主任预审。 

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会通过微课堂短信通知你们,具体名单请于2017年1月15日以后上网查询。 毕业证书凭学生证领取,不能代领,请各位同学积极配合! 

同学们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夜大部联系,联系电话:021-58856269。祝各位同学顺利完成学业!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夜大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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