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毕业证书发放通知
2018-01-22 431

各位毕业班同学:

    现将2018年春季毕业证书领取要求通知如下,请同学们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1、领取时间:1月23日(星期二)19:00-20:00。

2、领取地点:浦东大道2600号,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3、毕业名单:

4、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必须学生本人凭学生证领取,任何人不得代领

(2)1月23日当天不能来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可于3月5日之后的每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1:30,13:30-16:30领取。

(3)每人领取材料如下,请于当场核实:毕业证书内芯、毕业证书封面、毕业照片、毕业档案材料袋、个人成绩单。优秀毕业生领取奖状及奖品。

(4)毕业证书遗失无法补办,请妥善保管。

(5)毕业档案材料袋不得擅自拆开,请及时将档案材料交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如单位、街道、人才中心)。档案材料如有损毁或遗失,须到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补办,请谨慎对待。

(6)学位申请时间:1月15日-3月10日(寒假期间除外)。需要申请学位的同学,网上下载学位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与英语成绩原件复印件一并交班主任审核。请今天毕业档案材料袋中照片留班主任处。

(7)本学期课程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下学期开学将安排二次补考。补考及格后,学校将向教委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所有二次补考不及格的课程,须重修。具体规定见我院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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