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秋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0-08-21 117

2020年秋季毕业班同学:


    2020年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优秀毕业生,树立学生典范,以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提高个人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推进我校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对象:2020年秋季应届毕业生。

  评选项目:(1)优秀班干部;(2)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优秀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50人以下班级不超过2人,班级每增加50人,可多一个评优名额。每位同学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由学校进行评比,原则上每人仅获评一个项目的优秀。如无优秀,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带领同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上课出勤表现良好,学术品行端正,无补考、重修记录。

 4. 评选项目优秀班干部,要求能切实起到配合学校及班主任完成各项工作的作用。评选项目优秀毕业生,要求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名,平均分85分以上。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毕业班学生在2020年8月30日前提交优秀毕业生申请书(800字以上)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上海海事大学-院系导航-函授夜大部-学生服务-在线下载)至班主任处,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做出评价后,报函授夜大部。函授夜大部审核学生的学习成绩,结合班主任的意见,评选出优秀学生候选人,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确定正式优秀学生名单。


五、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评优文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将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部

                                                  20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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