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航海职教部在校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2021-02-24 629

航海职教部在校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海事大学和港湾校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布置和要求,航海职教部结合学生工作实际,对在校学生疫情防控管理方式和流程进行优化和调整,特制订《航海职教部在校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一、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和上报

1.根据学校和校区统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运行航海职教部疫情防控工作群,部门6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各班中队长和班长维持原来工作分工。

姚付宾负责部门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上报工作;

张瑶负责学生教学工作的协调和安排工作,任蓓协助完成;

任蓓负责学生实习实操安排工作;

梁政负责海事局各类考试协调和安排工作;

罗永江、姜炜龙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和信息传达工作;

各班中队长和班长负责各班同学动态和身体健康状况统计和报送工作。

2.在群里及时发布学校疫情防控通知和防控要求,将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个学生。

3.按要求及时向学校上报学生动态及身体健康状况。

二、  在校学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方案

   1.  在校学生按照校区疫情刚开工作方案做好相应工作。

1)学生将实行每日晨检和健康巡检制度。各寝室长对各寝室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观察、询问不适症状,各寝室长汇总情况后报各班班长,班长汇总后报教官。同时,学生还须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出入验证、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等工作。

2)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早操、晚自修、晚点名等群聚性活动,视情况开展或调整。

3)在校所有学生未经允许不得离开校园。

4)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每天上午8:10和下午13:10各测温一次并做好记录,根据校区要求及时上报。

5)在校学生每周上报一次“疫情防控行程卡”截图。

6)按照校区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心理辅导等工作。  

7)严格落实校区针对在校学生制定的相关防疫措施。

8)无必要尽量不出校门,出校门必须执行航海职教部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单。1天内临时性请假必须教官签字同意,请假超过1天必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配合门卫做好登记工作。

9) 教室上课期间,班级打开所有门窗通风;学生应尽可能分散就座,保证相互之间的安全距离;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尽量减少群体交谈和接触;下课后,尽量减少在教室群体逗留和交谈。

10)加强宿舍卫生管理,宿舍教室每天保证通风 保证生活学习环境安全卫生。

11)均衡饮食、作息规律,鼓励学生进行无身体接触的体育锻炼,加强抵抗力。

12)严格遵守港湾校区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尽量留在自己宿舍,减少互相串门,禁止举行聚集性活动(如生日聚会等)。

13)必要时对学生中出现的负面情绪和不良心理状况进行疏导和干预。

二、出校门学生返校要求

1.活动范围在上海市内学生返校,需提供绿码、门卫测温、刷学生卡或刷脸进校。

2.离开上海市学生再返校,需提前向航海职教部提出返校申请,并提供绿码、疫情防控行程卡截图、一周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门卫测温、刷学生卡或刷脸进校。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按照班长-教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区领导上报机制,并按校区疫情应急防控流程开展诊治和隔离工作。

2.对与疑似或确诊病例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进行上报和处置。

3.学生教官作为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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