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1-07-01 83

2021年秋季毕业班同学:

    2021年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优秀毕业生,树立学生典范,以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提高个人素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推进我校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对象:2021年秋季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20217月)。

    评选项目:(1)优秀班干部;(2)优秀毕业生。

    评选比例:优秀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50人以下班级不超过2人,班级每增加50人,可多一个评优名额。每位同学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由学校进行评比,原则上每人仅获评一个项目的优秀。如无优秀,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习刻苦,学术品行端正,成绩优异,无补考、重修记录。评选项目优秀毕业生,要求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名,平均分85分以上。评选项目优秀班干部,要求成绩名列班级学生成绩前20%

   4.乐于奉献,关心学校,团结同学,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积极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带领同学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评选项目优秀班干部,要求能切实起到配合学校及班主任完成各项工作的作用。

   5.在学期间积极投身社会,学以致用,将学习的知识奉献社会,造福社会,成为社会的人才和行业的骨干。在学期间在社会上获得相关荣誉者(附相关证明),在评选时结合上述评选条件,可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毕业班学生在202174日前提交《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上海海事大学-院系导航-函授夜大部-学生服务-在线下载)至班主任处,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做出评价后,报函授夜大部。函授夜大部审核学生的学习成绩,结合班主任的意见,评选出优秀学生候选人,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确定正式优秀学生名单。

五、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评优文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将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夜大部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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