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通知
2021-07-15 1054

各位同学:

   现将毕业证书领取要求通知如下,请同学们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1、领取时间:  718日星期日900-11301300-1530

           724日星期六900-11301300-1530

2、领取地点:浦东大道2600

3、学生名单:点击查询   20210701毕业生名单.pdf 

4、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必须学生本人凭学生证或身份证领取,任何人不得代领

(2)不能按时来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等待下次毕业证书发放通知。学校于下学期开学后每月将安排一个周末集中发放毕业证书。同学们也可于下学期开学后的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00领取(寒暑假和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1-58856269

(3)每人领取材料如下,请于当场核实:毕业证书内芯、毕业证书封面、毕业照片、毕业档案材料袋、个人成绩单。

(4)毕业证书遗失无法补办,请妥善保管。

(5)毕业档案材料袋不得擅自拆开,请及时将档案材料交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如单位、街道、人才中心)。档案材料如有损毁或遗失,须自行到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档案室补办,请谨慎对待。

(6)需要补申请学位的同学,须在毕业内一年内(以毕业证书所载日期为准)申请,过时无法补授学位。需要补申请学位的同学,毕业照片不要丢失,办理学位证书时必须交回学校。



防疫要求

一、来校学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学生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 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学生本人及同住人14天内未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3、学生本人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来校前14天内,学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出现过发烧、咳嗽、胸闷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

4、来校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没有接触过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二、来校学生及陪同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自带黑色水笔签字(否则只能使用公用的笔进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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