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海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毕业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2022-04-08 202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培养本科生良好的学术研究习惯,结合继续教育学院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测(以下简称“查重”)。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检测范围
拟申请学位的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全部进行“查重”。
2.检测结果认定参考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检测认定
A                R小于等于30%     通过
B               R大于30%           不通过

注:检测系统为“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3.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每名学生的毕业论文最多有两次查重机会。如未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论文进行查重,视为主动放弃查重,且不再补查。
(2)查重通过的毕业论文才能进入答辩环节。
(3)第一次查重不通过的毕业论文,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进行第二次查重;仍未通过者,取消该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4)以上两次“查重”仍不通过的学生须重修毕业论文,重修期间不再进行“查重”。毕业论文重修者,不授予学位。不参加本学期毕业论文重合度检测的学生,毕业一年内也不再补授学位。
4、校外抽检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均应提供毕业论文,参加教育部或上海市组织的校外抽检。由继续教育学院根据上级要求或自定规则确定具体抽查学生。校外抽检发现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将依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生需提交完整的毕业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查重”通过版本用于论文答辩和校外抽检;如发现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或失信行为按《上海海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处理。
6.请各位同学按毕业论文的格式要求、时间节点,将毕业论文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提交论文指导老师。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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