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历(位)证明须知
2022-10-21 134

一、补办须知

1.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不予补发,但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根据教育部要求,学历证明书需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原注册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3.申请人需如实提供个人信息,详细说明申请补办理由,并提供所需材料,信息不符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补办对象:遗失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我校成人非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三、补办所需携带材料:

1.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历(位)证明申请表》(见附表

2.  补办需本人到校办理,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近期两寸的免冠彩色纸质版证件照两张(一张贴在申请表上用于归档)及照片的电子版,如需同时补办学历和学位,则提交三张纸质版照片。

四、补办流程:

1. 提前电话联系,避免因老师外出开会等情况而无法办理。

2.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市浦东大道2600号上海海事大学港湾校区行政楼213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函授夜大部洪老师,电话:021-58856269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历(学位)证明申请表.doc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