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须重修的学生,按照本通知申请。
一、申请对象:
因课程原因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未通过课程须在有效修业年限内完成重修。(有效修业年限的表述见学生手册)
二、重修课程:
1、请使用电脑端,登录校园网综合教务平台(“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服务-综合教务平台-报名申请专栏-重修申请”),查询未通过课程。
2、申请重修时,系统会自动调用出本学期开设该课程的班级。如没有可选项,说明本学期该门课程不开设。
三、重修收费说明:
1、根据学校规定,19级及以前年级重修不收费。20级及以后年级,重修按照100元/学分收费。
2、20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重修费。缴费时间预计为2023年11月,学校会另行发布缴费通知。
四、重修流程
1、申请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30日(注意:本学期已开始上课,请尽快申请,以便学校尽快为你选课,可以尽早跟班上课)。
2、申请方式:请使用电脑端,在综合教务平台操作,无须到教学点办理。请忽视系统提示“请前往您所在教学点的教务老师处进行重修办理”这句话。
3、课程的下拉菜单一定要看完整,一次性提交本学期需要重修的课程,不要有遗漏。
4、重修学生请加QQ群721522496,便于后续通知与联系,并且务必保证综合教务平台中的个人手机号码的正确性。入群申请写“姓名-重修”,入群后将群昵称改为“班级-学号-姓名”。
5、重修申请通过审核后,学校为重修生办理选课,学习通平台的选课数据每周五前更新,学生开始跟班上课及考试。
6、重修申请记录的三联单上有“上课班级”,请到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成人学历教学部-通知公告,查询该班级的本学期课表。上课须添加各课程所在班级的微信群,老师会小窗口发你。
五、其他
1、每门课程每学年开设一次,如本学期不开设,下学期会开设。特殊情况下(如专业停办),课程在一学年内均不开设,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2、如连续两个学期均没有对应的课程开设,请联系学校021-58856269。
3、所有课程都是20%线下+80%线上,重修申请时建议优先选择原教学点开设的课程。如原教学点未开设该课程,可跨教学点申请重修。
4、重修选课时不要选任课教师为虚拟教师的课程,该类课程实际并不开设。
5、重修申请需要一次性提交,请务必看完整需要重修的课程清单。
6、如操作失误,请联系学校退回重新申请。
7、重修不及格的,安排一次补考,重修补考不及格的,须重新付费重修。
8、线下课地址:
港湾总部:浦东大道2600号
临港总部:海港大道1550号
青浦新时代:华科路793号
青浦德明:诸光路1588弄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