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春(2023-2024-2)学期重修的通知
2024-01-18 57

  现将2024春学期重修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因课程原因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未通过课程须在有效修业年限内完成重修。(有效修业年限的表述见学生手册)

 

二、重修课程:

1使用电脑端登录校园网综合教务平台“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服务-综合教务平台-报名申请专栏-重修申请”)查询未通过课程

2申请重修时,系统会自动调用出本学期开设该课程的班级。如没有可选项,说明本学期该门课程不开设

 

三、重修收费说明:

1根据学校规定,19级及以前年级重修不收费。20级及以后年级,重修按照100/学分收费。

220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重修费。缴费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学校会另行发布缴费通知

 

四、重修流程

1申请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月29日(注意:请务必在规定时间申请,以便学校为你选课)。

2申请方式:请使用电脑端,在综合教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无须线下办理。请忽视系统提示“请前往您所在教学点的教务老师处进行重修办理”这句话。

3课程的下拉菜单一定要看完整,一次性提交本学期需要重修的课程,不要有遗漏

4、重修学生请加QQ721522496,便于后续通知与联系,并且务必保证综合教务平台中的个人手机号码的正确性。入群申请写“姓名-重修”,入群后将群昵称改为“班级-学号-姓名”

5重修申请通过审核后,学校为重修生办理选课,学生开始跟班上课及考试

6重修申请记录的三联单上有上课班级,请查询“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成人学历教学部-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4春(2023-2024-2)学期课表的通知”,按照该班级的学期课表要求进行上课和考试

7、上课须添加各课程所在班级的微信群,届时学校会将相关班级的班长联系方式发重修QQ群,请自行联系班长加群。请注意,该班长仅协助重修该班级课程的学生加群,并非重修学生的班长。

8、毕业论文重修申请通过后,请务必按照“校园网-成人学历教学部-通知公告-关于2024春学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毕业论文。

 

五、其他

1每门课程每学年开设一次,如本学期不开设,下学期会开设。特殊情况下(如专业停办),课程在一学年内均不开设,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2如连续两个学期均没有对应的课程开设,请联系学校021-58856269

3、为便于管理,请在重修申请时建议优先选择校本部港湾校区和临港校区开设的课程。如校本部未开设该课程,再选择校外教学点申请重修。

4重修选课时不要选任课教师为虚拟教师的课程,该类课程实际并不开设。

5、重修申请需要一次性提交,请务必看完整需要重修的课程清单。

6、如操作失误,请联系学校退回重新申请。

7重修不及格的,安排一次补考,重修补考不及格的,须再次申请重修,20级及以后年级须再次缴纳重修费

8、线下课地址:

港湾总部:浦东大道2600

临港总部:海港大道1550

青浦新时代:华科路793

黄浦荣庆:待定

青浦德明:诸光路158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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