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上海市各班级:
2024 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优秀学员,树立学生典范,弘扬本市成人高等院校学习者“勤学敏思、守正创新”的精神品质和“乐善好学、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鼓励各级各类在职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推进我校校风和学风建设。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对象:上海市各班级的在校生及毕业一年内的学生。
评选项目: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上海市成人高校十佳学习标兵。
评选名额:在全校范围内推选2人参加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的评选,特别优秀者推选1人参加上海市成人高校十佳学习标兵的评选。如无优秀,可空缺。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道德品行高尚。积极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学术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3、学习表现优异。学习努力、态度端正,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成绩优异。本人学习成绩原则上应名列本专业学生成绩前20%。
4、表率作用突出。乐于奉献,关心学校,关爱同学,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热心班级事务;学习表率作用突出,能带动同学努力学习、共同进步,积极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
5、积极服务社会。爱岗敬业,学以致用,能将学习的知识服务社会、奉献社会、造福社会;成为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业务骨干或者服务社会的积极分子,并获得相关荣誉(从入学至毕业后一年内)。
四、评选材料
1.《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按附件样张格式)。
2.每位优秀学员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事迹突出、文字生动,1000字左右。
3.优秀学员如竞选上海市十佳学习标兵者,另须提供以第一人称撰写的先进事迹一份。要求有标题,字数在800字左右,并附反映学习或工作的照片1张,照片应附说明。
4.以上推荐材料字体格式要求:标题宋体粗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A4纸),1.5倍行间距。
五、评选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指导思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参评学生在2024年11月14日12:00前提交以上评选材料。联系人:程老师,QQ:504343828,联系电话:021-58856269。
学校审核学生材料,征求班主任意见后,评选出优秀学员候选人,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正式优秀学员名单,报上海市成教协会参加评选。
六、奖励办法
1. 向获十佳学习标兵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2. 向获优秀学员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